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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买卖房基是否合法???
帖子发起人: asker   发起时间: 2006-03-04 12:06 下午   回复数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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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  2006-03-04, 12:06 下午
asker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6-3-3 17:37:44 ask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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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兵
等级: 士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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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房基是否合法???
 
我们这里很多村民进行房屋买卖(这些房屋是刚从村委付3之4万元批的,没有土地使用证,房产证,建房证等),但是你说村委是否有义务,有责任去阻止呢?反而村委有些人却说这是他的个人行为,村委无权过问?我是不明白了,这些是违法,还是合法呢?村委坐的是否正确呢?请朋友们说说正确与否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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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楼
  2006-03-04, 12:06 下午
审批中心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16:38:10 审批中心

发帖数前10位

超级管理员
职务: 超级管理员
连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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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买卖房基是否合法???
 

朋友,您好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,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”,但是“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,因破产、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”。
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农村村民宅基地(房基)的取得必须依法提出用地申请,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,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,报县经以上人民政府批准。因此,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的宅基地是非法的,更谈不上随意买卖。


1999年,国务院办公厅在《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》中规定: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,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,因而,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,只有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转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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