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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请问房产局的同志
帖子发起人: really   发起时间: 2008-04-23 02:58 下午   回复数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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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  2008-04-23, 02:58 下午
really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4-23 15:17:42 really

发帖数前500位

士兵
等级: 士兵
注册: 2008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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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华: 0
发贴: 1
请问房产局的同志
 
    我以前在墟沟工作,贷款在墟沟买一套房子,但由于前年到了新浦工作,想在新浦买房子。但是因为第二套住房贷款有限制,所以我把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,而且由于我已经不在墟沟工作了,我就把第一套住房出售掉了。而且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。
    现在我想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,为什么还要首付40%,利息还要提高1.1倍?我现在已经没有住的地方了,租着别人的房子生活。
    据国家规定,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,就有第一套贷过款,也可以申请第二套住房的贷款,而且和第一套一样优惠。我现在不仅低于连云港平均住房面积。我是手头没有任何房子,我是没有住的地方了。
请帮助,
敬盼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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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楼
  2008-04-24, 03:59 下午
审批中心公安窗口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7-14 10:10:21 审批中心公安窗口

发帖数前10位

士兵
等级: 士兵
注册: 2006年11月14日
积分: 42
精华: 0
发贴: 42
Re: 请问房产局的同志
 
你的问题中关于首付比例、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的设定是银行放贷政策规定的,房产局只是在银行房贷审批完成后,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,至于银行在放货政策上的运用得当与否,要请该银行做出解释。


房产局回答
2008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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